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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9年北京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

日期:2011-1-5 13:52:02  来源: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  作者:常伟锋

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京信息办发〔2009〕7号


关于印发2009年北京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2010年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京办发〔2007〕23号),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就2009年北京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通知如下:

  一、推进信贷、纳税、食品安全、建设、招标投标、土地管理、科研诚信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信息采集,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提高监管水平

  (一)优化信用消费环境,扩大信用消费,推进北京地区金融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二)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扩大中关村科技园区“信贷快车”试点规模,加快中小企业和农户信用档案建设。(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发展改革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市农委。)

  (三)完善纳税信用等级管理工作,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四)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归集及应用能力,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

  (五)完善本市建筑行业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和监管机制,以京津冀地区市场一体化工作为基础,促进三地之间信用信息的互通互认。(责任单位:市建委。)

  (六)完善国土管理领域信用信息工作平台,加大对闲置土地、违法用地、土地出让和土地一级开发合同严重违约等企业信用信息的披露力度。(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七)完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和全市统一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充分发挥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的失信惩戒作用,促进招标投标活动规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

  (八)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建立科研项目(课题)承担单位信用信息工作平台,加强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营造有利于科技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市科委。)

  (九)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在上市企业和大中型企业中推进风险评估,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等。)

  (十)制定《北京市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方案》,推进电子商务信用环境建设,继续开展电子商务企业诚信评价试点和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信息办、市工商局、市商务局。)

  二、加大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升级改造

  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软件升级改造,进一步拓展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应用功能,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标准和目录建设,完善信用基础信息共享交换机制,推进“北京市企业信用网”建设,提高市场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信息办、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等。)

  (二)完善信贷征信系统建设

  完善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建设,重点推进与税收征管、行政监管、质量监督、土地管理等领域的信息共享,将相关执法部门的行政监管和行政处罚信息纳入信贷征信系统。构建地方政务信息与信贷信息的共享机制,支持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配合单位:市信息办、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等。)

  (三)推进个人信用信息共享交换

  以重点应用为突破口,编制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目录,推进我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依托我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公安、公积金、劳动保障、税务、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等政府部门间个人信用信息的共享交换,提高政府公共服务和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市信息办、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

  三、推进区域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一)推进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扩大园区企业内部信用制度建设范围,促进企业建立和完善市场交易主体的信用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完善园区企业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企业信用风险预警防范体系。大力发展信用促进会企业会员,逐步建立规范的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责任单位: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

  (二)支持区县和城市功能区结合区域特点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支持相关区县研究制定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应用需求,开展有区域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责任单位:市信息办。)

  四、进一步促进信用服务业发展

  (一)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推进担保业务和再担保业务的开展,帮助担保机构扩大担保业务,促进担保行业规范发展。依托再担保公司推动中小企业集合发行债券。继续开展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工作,拓宽间接融资服务平台。落实担保行业免征营业税及资金补助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等。)

  (二)推进信用产品使用,促进信用服务业发展

  继续研究制定信用产品在政府投资、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领域应用目录,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财政资金补贴、信贷、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领域推广使用信用产品,查询相应信用记录。大力发展信用评级服务业,建立完整科学的信用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信息办、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

  五、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务监督,推进政府信用建设工作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继续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文件精神,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督促政府部门兑现向群众承诺的拟办重要实事,提高政府部门的诚信意识。(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信息办分工负责。)

  六、推进信用立法和标准研究

  制定政府部门间共享交换个人信用信息规则,研究推进个人信用立法,研究制定我市推广使用信用产品和促进形成失信惩戒机制有关工作意见,推动建立联合失信惩戒机制。研究修改《北京市行政机关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信用信息数据结构地方标准,继续开展北京市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目录地方标准宣贯活动。(责任单位:市信息办、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七、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

  (一)广泛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

  结合首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首都诚信经营示范街(店)”、“首都文明市场(商户)”等以诚信为主题的创建活动,加大对诚信纳税人的宣传推广力度,加大对证券、保险中介机构和推销员的诚信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扩大诚信建设的覆盖面,强化诚信意识,树立诚信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信息办、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证监局、市保监局等分工负责。)

  (二)继续开展信用服务人才培养工作

  以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为重点,继续推进我市信用服务人才培养工作,推进信用专业教育。(责任单位:市信息办、市劳动保障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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