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动态要闻 > 动态要闻

北京纪念“合同法”颁布十周年 百余家企业签署“诚信公约”

日期:2009-03-19 14:02:40  来源: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  作者:常伟锋

      3月18日北京市工商部门与企业经营者17日举办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颁布十周年现场咨询活动,百余家企业代表联名签署“诚信公约”,承诺“守合同、重信用”。 

    在北京新街口新华百货商场广场上,百余家企业承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依法经营,不从事任何违背社会公德和有损公共利益的活动;信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合同原则,自觉维护市场交易秩序;讲诚实,重信用,并将诚信作为企业的经营理念。新华百货商场常务副总经理车国荣说:“企业行为必须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只有诚信,别人才愿意与你合作。”西单商场副总经理陈长江说:“声誉、信誉是企业不断发展的原动力,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副局长张建新表示,国有企业和大中型经营单位在履行法律义务、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应发挥主渠道作用。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范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年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范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007年


来顶一下
近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