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动态要闻 > 国内要闻

沪个人信用平台扩大 纳税记录也会影响贷款

日期:2009-03-18 16:45:33  来源: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  作者:常伟锋
    《东方早报》报道,在本月即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草案)》中,对市民关心的上海信用体系建设做了具体规定。

  上海将整合多个部门所掌握的沪上市民信用信息,建立一个信用数据库,这是昨天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的立法调研中获得的消息。

  建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

  在昨天的调研中,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方星海还透露,通过地方立法,上海将建设金融业统一的征信平台。方星海透露,在本月即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草案)》中,相关内容对市民关心的上海信用体系建设做了具体规定。

  为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条例(草案)》提出,上海将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建设金融业统一的征信平台。同时扩大信用信息采集的覆盖面和数据量,健全完善信用信息记录制度和披露制度,改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满足全社会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的信用服务需要。

  根据《条例(草案)》,上海将对工商、税务、公安、质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在履行职责中掌握的信用信息进行归集和处理,建立数据库。同时,《条例(草案)》指出,信用服务机构收集、处理信用信息、提供信用产品,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和审慎的原则。信用服务机构对征信过程中获取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损害被征信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妨碍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

  个人信用平台大扩容

  上海其实是全国最早建立个人信用平台的地区,1999年7月,全国首家征信机构———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成立,承担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和企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的开发运营工作。上海的联合征信系统主管单位为上海市信息委,与2005年7月央行在全国推行的个人征信系统性质有所区别。

  目前,上海个人联合征信平台已经成为商业银行查询贷款者资信情况的重要依据。入库信息包括个人基本身份信息、商业银行各类消费信贷开户与还款信息、汽车金融公司贷款信息、移动通信协议用户的缴费信息、部分公用事业费的缴费信息、法院判决和执行信息、典当和租赁信息等等。

来顶一下
近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