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一场突如其来的金融风暴已经冲击到我国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尤其对大学生就业形势发生深刻影响。大学生就业属于新的增量就业,这场全球范围内的金融危机带来的全球经济滑坡导致消费需求下降、投资需求萎缩,从而引起对新增劳动力需求的大幅减少,大学毕业生成了受冲击最大的就业群体。一个社会的信用情况与经济发展环境有密切关系,越是在危急情况下,社会成员的失信行为越加频繁,而且危害也更加深刻。加强大学生就业信用教育,建设大学生就业信用体系建设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精神的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指出:“要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进一步建立健全大学生就业指导机构和就业信息服务系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创业服务。”
加强就业征信体系建设是完善我省大学生就业服务体系的需要。目前,我国己经逐步建立起“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大学生就业市场机制。与此相适应,我国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毕业生就业市场、就业网站或网页的建设、毕业生见习基地建立、举办公益性招聘活动等方面建立和完善了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近年来,国家在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信息服务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06年11月,教育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国资委等五个部门共同组建了“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2008年4月,五部门联合启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但如果缺乏大学生就业征信体系,那么大学生就业服务体系就是不完善的。因此,要加快大学生就业征信体系的建设,加快完善我省大学生就业服务体系。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利导机制发生了变化,个人权利本位观念在公民意识中普遍形成,人们更加强调个人利益的完全实现,而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则较少予以关注。这种观念在高校里也非常普遍,反映在大学生身上就是诚信危机,这是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但是,就业信用问题还没有引起高教工作者的高度重视,表现在:一是还没有把信用教育问题纳入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范畴,就业失信行为经常发生。二是还没有形成对大学生信用状况的考核标准和就业信用反馈机制,大学生的就业诚信行为得不到鼓励,失信行为得不到惩戒。三是没有完善的就业信用法律制度作保障,对于失信行为的考察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四是缺乏社会力量作为中介力量,对大学生的就业行为进行权威性和公平公正的监督和考量。这些问题如不解决,必将影响大学生的就业质量和安全就业,也就增加了企业的用人风险和人资成本。
因此,编制大学生就业信用标准体系和评价方法,开发大学生就业信用征信标准考核系统,依法实现个人征信标准的规范化,为个人特别是大学生走向社会提供科学的诚信参考标准,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信用标准考核体系用于对个人信用的考核,将有助于对劳动就业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特别是对大学生就业、流动人口诚信信息,各类证件防伪监管等产生巨大的规范作用,并且可以监督及提高企业和个人的诚信度,规范其市场行为等。
由民盟吉林省委高教委和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牵头,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课题组,于2008年5月对信用评估标准进行立项研究,取得了成果??《大学生就业信用标准及征信系统》,并于2008年10月份推出试运行。经过部分高校和高新人才网等多家人才机构的运用,已经得到初步认可。我们建议:
第一,要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尤其是就业信用教育。要在对大学生“荣辱观”的教育中突出诚信教育的内容,切实在大学生中普遍形成“以讲诚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风尚。
第二,建立健全我省就业信用法规体系,尤其要建立个人就业信用激励与惩戒制度。对在就业中诚实守信的毕业生,有关方面应给予褒扬奖励,对在就业中严重失信或者屡次失信者建立个人就业失信档案,以保障用人单位的人资安全。
第三,要加强对大学生就业信用标准和征信系统的研究。要依据国家制定的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企业的用人标准等指标,制定出一套具有透明性、独立性、客观性、通用性、公平性、合理性、先进性和科学性的就业信用评估指标,对大学生的就业信用等级作出评估,提供给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参考。
第四,组建一批由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大学生就业信用核验机构,让这些机构以第三方的身份,对大学生的就业信用提出客观公正的核验服务,最终构建起一整套具有战略意义的征信服务标准体系,建成具有权威性的信用标准、科学有效的数据库和功能庞大的征信网络平台,实现立体地全方位地为人们提供征信服务。
来源:中国民主同盟吉林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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