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大代表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金志国
“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增强信用观念和信用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和投资环境,必须制定一部有关信用的管理法并使之成为信用管理的‘母法’!”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青岛啤酒公司总裁金志国提交了“关于加快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信用管理法》的议案”,强烈呼吁信用立法。
昨天,这一呼吁也得到了企业界的认同和支持。国内最大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总裁邵晓峰向记者表示,信用立法已经迫在眉睫,尤其在网络支付领域,支付宝希望与有关部门携手,共同推进这一立法进程,进一步打造互联网领域的诚信环境。
平均合同履行率只有约50%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此前指出,中国市场经济的改革已经二十多年了,但现代市场经济所必备的国民信用体系并没有建立起来。金志国也认为,由于我国信用体系的发育程度低,使得信用秩序十分混乱,信用缺失现象严重,忽视甚至践踏社会信用的现象较为普遍。
金志国提供的一组数据显示,“据工商部门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全年签订合同40亿份,标的140万亿,平均合同履行率只有50%多一点。每年因逃废债务造成经济损失达到1800亿元,因假冒伪劣造成的经济损失至少在2000亿元,因三角债和现金交易增加的财务费用约2000亿元,大大提高了交易成本,而因失信造成的经济损失已占到GDP的6%-10%。”
制度保障是关键
邵晓峰认为,信用体系的建设毕竟是一条漫长的路,单靠行业自律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只有通过立法以制度来保障才是关键。
2007年3月份,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旨在为加快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诚信的社会环境已经不光是一种道德诉求,而是关乎人民的健康、经济的发展、企业的兴衰。”
金志国在他的提案中也表示,“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约束,使没有诚信的人和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治,影响了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和国家在国际上的声望。”
金志国认为,造成信用缺失、影响信用体系建设的原因,一方面是整个社会普遍缺乏现代社会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意识,另一方面征信成本偏高,缺乏有效的信息采集模式和失信惩罚机制也是重要原因。

人大代表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金志国在接受采访
转载:
2008年两会关于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信用管理法》的建议报道
全国人大代表、青岛啤酒总裁金志国日前提交了关于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信用管理法》的建议。 他认为,制定一部有关信用的管理法并使之成为信用管理的 “母法”十分重要。金志国说,由于我国信用体系的发育程度低,使得信用秩序十分混乱,信用缺失现象严重,忽视甚至践踏社会信用的现象较为普遍。据工商部门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全年签订合同40亿份,标的140万亿,平均合同履行率只有50%多一点。每 年因逃废债务造成经济损失达到1800亿元,因假冒伪劣造成的经济损失至少在2000亿元,因三角债和现金交易增加的财务费用约2000亿元,大大提高了交易成本,而因失信造成的经济损失已占到GDP 的6%~10%。 针对信用管理法的建立,金志国建议,首先强化政府信用建 设。二是构建系统化的社会信用体系,包括信贷信用体系、纳税信用体系、合同履约信用体系和产品质量信用体系等。三是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加强企业内部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以金融信用、商业信用、企业内控、行业自律和失信惩戒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信用体系。四是建立个人信用体系。积极开展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建立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数据库,实现个人信用信息发布、咨询、查询的社会 化。建立统一格式和标准的个人“信用身份证”,记录终身信用行为。五是发展信用中介组织。六是健全失信惩戒制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道德等多种手段,提高失信成本。

人大代表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金志国在接受采访
来源:中国证券报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金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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