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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2008年工作总结

日期:2009-02-09 08:38:27    作者:方正
 

   2008年,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信工委)在中国市场学会的领导下,在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及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在培训教育、社团建设、内部管理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2008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信用管理师职业建设

   ㈠继续开展以信用管理师试验性培训鉴定工作为核心的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工作。

    1.信用管理师培训鉴定整体情况。

   2008年,共有867人参加了信工委组织实施的三个级别的信用管理师培训。其中,参加助理信用管理师培训167人,信用管理师培训659人,高级信用管理师培训41人。(详见表1《2008年培训情况统计表》)另,通过与相关高等职业院校合作,在170多名相关专业大学毕业生中进行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教程选修教育。此外,通过举办辅导班,对185名根据标准具备直接报名参加鉴定考试的人员进行了培训。

   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统一部署下,全年共安排两期(分别为7月19日和11月23日)信用管理师试验性鉴定考核。第一期考点分布在北京、南京、常州、深圳和长春;第二期为北京、重庆、南京、济南、南宁和深圳。两期共1248人参加,比2007年增长247.63%。其中,助理信用管理师458人(包括参加“双证教育”的170多名大学毕业生),信用管理师749人,高级信用管理师41人。通过今年第一期鉴定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三个级别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有209人,其中助理信用管理师53人、信用管理师132人、高级信用管理师24人。目前第二期鉴定成绩尚在评审中。

   截至2008年底,取得各级别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在信工委注册的信用管理师共283人,其中助理信用管理师104人、信用管理师155人、高级信用管理师24人。注册师资总数为135人,其中助理信用管理师师资37人、信用管理师师资98人。   

  2.首次开展高级信用管理师试验性培训鉴定工作。

  2008年,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下,信工委首次组织实施了两期高级信用管理师试验性培训,并在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进行的鉴定考核工作中承担了技术支持工作。经过严格筛选,共有41名学员参加培训及鉴定考核(其中第一期25人,第二期16人)。第一期鉴定考核有24人取得高级信用管理师资格证书,通过率为96%;第二期鉴定成绩尚在评审中。参加今年高级信用管理师培训鉴定考核的人员主要来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信用管理师专业委员会和中国市场信用学术委员会的专家委员、征信机构的高层管理人员,以及教育及科研单位中从事征信技术或信用管理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的人员。这些人多年从事信用理论研究、征信业务实践、信用国家标准研制及信用专业教育工作,具备了较为深厚的理论功底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均是所在行业或领域的一流人才。组织这些人员参加高级信用管理师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对于逐步形成我国信用管理师职业的高级核心团队,进一步确立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的技术形象、专业形象和高端权威形象,推动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的培训与鉴定工作,进而促进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的建设与发展,均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在培训鉴定过程中,信工委严格按照《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探索实践了一套针对高级信用管理师培训鉴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

  3.在开展高校双证教育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尝试。

  今年,我们在开展高校“双证教育”方面进行了初步的尝试,与有关机构开展了合作,并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组织170多名在校毕业生参加了今年第二期助理信用管理师鉴定考核。

   4.积极开拓培训渠道,加大培训网络覆盖面。

  目前,信工委已与上海、重庆、江苏、四川等20个省市的相关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合作开展信用管理师培训工作。在上海、辽宁、吉林、山东、苏州、南通、重庆等地组织开办了培训班。与此同时,加强了在业内机构的推广工作,并成功举办了适应在岗专业人员需要的辅导班。

  除各地区外,信工委加大了面向行业协会的推广工作,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如,今年仅辽宁房地产行业协会就组织了233人参加培训和鉴定考试。

   5.探索改进师资培养方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2008年,信工委加大了师资队伍的培养力度。年内,信工委举办了一期信用管理师师资培训班,共20位学员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了师资证书(其中助理信用管理师师资2人、信用管理师师资18人),通过率为100%。

  在举办师资培训班时,探索改进教学形式,除留给学员充足的自学时间外,在集中授课时以讲师重点讲解、案例分析为基础、以学员探讨交流为主要形式,使学员不仅巩固了理论知识,也极大丰富了专业知识,积累了行业经验并形成了良好的互动学习氛围,学员及讲师均反映良好。在日常教学中启用了多位新讲师投入到培训授课中,并在教学要求、课件样式、培训课时等方面实施了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针对考前辅导班师资薄弱的问题,采取了精选教师、先期培训等措施,效果较为明显。

   6.积极筹备网络远程教育。

  为丰富培训手段,尽快拓展信用管理师培训市场,今年我们积极开展了网络远程教育筹备工作,着手开展了远程教育培训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起草了信用管理师网上培训方案,落实技术支持单位、确定了网页技术要求、栏目设置、运作流程等。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抓紧推进,力争2009年早日推出。

   7.举办多期信用管理技能培训。

  2008年,信工委围绕信用管理从业人员技能的提高,与其他机构共同举办了多期担保业务和企业信用风险管理业务培训班,共计培训人员800余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㈡进一步对信用管理师培训鉴定技术支持体系进行了验证。

  通过2008年的培训和鉴定工作,信工委对现行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培训大纲、培训教材、师资建设、题库建设,以及鉴定考核方法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验证。

    实践表明,现行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和《职业培训计划 培训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基本符合了《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的要求及制定的相关原则,职业等级、职业功能和工作内容的设置也与信用管理职业的要求基本相符,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职业教育、资格认证的特点。已出版并投入使用的《信用管理师(基础知识)》教程、《助理信用管理师》教程和《信用管理师》教程,其知识体系和专业内容获得了教师、学员及各方面专家的基本认可。按照《标准》和《大纲》制定的教学安排、课件内容以及采用的教学方法均切实可行,基本达到了教学要求。经过几年的培养,信用管理师注册师资数量较为充足,且主要由高校教授或讲师、企业中高层领导或信控及财务等岗位的管理人员构成,专业水平比较高,基本能满足授课需求;师资年龄构成趋于年轻化,提升空间和发展潜力较大。为依法、依规做好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试题资源编写开发工作,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委托,信工委制定了《关于做好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开发工作的管理办法》及《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开发工作保密规定》,进一步加强了题库制度建设。现已完成的助理信用管理师700道客观试题和50道主观试题命题工作,以及2008年和2009年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的试题组卷工作均达到了部鉴定中心的要求,受到了部鉴定中心的好评。所有考试工作本着科学、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完全按照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试题形式多样、难度适中,综合评审的形式、方法符合职业特点和要求,较好的检验了培训教学的情况,考出了学员的真实水平。

  截至2008年底,在信工委注册的283名信用管理师中,约33%的人员在企业中从事信用管理工作,约43%在各类征信机构和科研教育单位中从事征信业务或与信用相关的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也就是说,已取得信用管理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中,超过70%直接从事着信用管理工作。这一情况,充分说明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的设置符合信用管理行业发展的需要,也必将随着信用管理事业的发展日渐成长壮大。(详见表2《信工委注册信用管理师职业构成分析表》)

  通过2008年的实践,进一步证明现行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培训鉴定技术支持体系,符合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要求,能够满足日常培训鉴定工作的需要,尽管尚需进一步完善,但总体上是成功的,有力的支持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的开展。

   二.社团建设

   ㈠继续组织开展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

  2008年信工委继续配合民建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出了《加快信用教育事业发展,培养信用管理专业人才》的提案。

  2008年,信工委先后与宁波有关单位联合举办了“宁波中小企业快速成长、企业信用风险管理高层论坛”;与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等单位共同举办了“抗震救灾法律问题专家研讨会暨《抗震救灾  法律热点》图书捐赠仪式”;与北京市信息办共同举办了“共铸信用北京、创建文明环境”信用北京知识报告会;积极运作,由中国市场学会与山东庆云县人民政府联合举办了“第七届中国庆云小商品博览会”;与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州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贵州省诚信建设促进会共同举办了“第二届信用管理和社团建设研讨会”,并倡导提出了“建立社团组织信用建设合作交流机制”的倡议书;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合作编辑了信工委推荐读物棗《企业信用评估基础与操作指南》。

   ㈡继续推进行业社团企业诚信评价工作。

  2008年信工委继续与北京安防协会的合作,为该协会102家企业进行诚信评价提供了理论、专业、技术服务。与此同时,信工委还与中国安防协会、宁夏诚信企业联合会、常州苏南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展了合作,提供诚信建设服务。此项工作的推进,也为下一步开展行业信用体系咨询服务奠定了基础。

   ㈢坚持为会员、业内机构提供资讯服务。

  2008年,信工委继续为各业内机构、合作单位、会员、学术委员,以及参加过“信用管理师”培训及师资培训的学员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提供信用管理资讯等服务,全年共编辑12期《信用管理信息资讯》电子版月刊,出版了二期内部刊物《中国信用管理师》。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

  制度建设是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之一。今年,针对信工委自身建设的需要,及时制定并出台了加强成本管理、考核管理、预警管理等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做好信用管理师的服务和管理工作,信工委对2006年8月制定的《信用管理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规范了信用管理师注册管理工作。为规范对合作机构的管理,制定和发布了《关于与合作机构开展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及相关培训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合作机构合同范本》、《代理招生合同范本》等制度。

  在组织建设上,结合总体任务要求,对内部人员及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裁减了部分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的人员。同时,采取公开招聘、内部提拔等方式,选聘了主任助理,充实了领导班子,形成了新的领导团队,为信工委的二次创业提供了组织保障。

   四.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技术支持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通过今年对信用管理师培训鉴定工作技术支持体系的进一步验证,一些方面尚需进一步完善。如,现行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中的“申报条件”有些规定不完备、不明确;在教学培训中,教学质量尚需提高,授课方式还有待改进等。

  二是培训鉴定质量管理工作亟待加强。今年第一期鉴定考核三级、二级的通过率均不令人满意,其中北京考点信用管理师通过率仅为14%,外地某考点的助理信用管理师通过率甚至只有8%。这种情况的出现,既有我们自身放松质量管理的原因,也有合作机构降低标准、不按规定组织教学,以及学员未能按要求完成自学和实训,教师教学能力难以满足要求等原因。

   三是师资队伍建设还有待提高。目前,持证师资总体看数量已不少,较为充足,但存在着人员分布不均、能力参差不齐、课件标准化建设有加强等问题。

  四是合作机构市场推广整体效益较低。到目前为止,信工委已先后与多个省市区的约20家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但真正开展工作并已实现效益的只有少数几家机构,大部分已签署协议的机构因各种原因业务进展效果不理想,有的机构甚至在签署协议后基本没有开展工作,同时,还有不少地区处于合作空白。反映出市场推广整体效果较差。

  五是人员素质有待提高,自身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人员结构不合理,市场推广力量严重不足;内部管理不到位,执行力弱,效率低;目标管理有缺欠,法人治理有待完善等。

 

 

 

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

二00九年一月六日

 

 

 

                                           表1,2008年信用管理师培训情况统计表

培训地点

助理信用管理师

(3级)

信用管理师

(2级)

高级信用管理师

(1级)

合计

(人)

北京

9

23

41

73

江苏省

39

202

-

241

辽宁省

88

145

-

233

上海市

0

200

-

200

山东省

21

50

-

71

重庆市

4

26

-

30

吉林省

6

13

-

19

总计

167

659

41

867

 

 

                                      表2,注册信用管理师职业构成分析表

级别

人数

职业构成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五类

六类

七类

助理信用管理师

104

21

39

0

4

7

11

22

信用管理师

155

71

57

4

7

1

11

4

高级信用管理师

24

0

17

4

0

0

3

0

总计

283

92

113

8

11

8

25

26

100%

33%

40%

3%

4%

3%

8%

9%

 

   说明:

   第一类:在企业信用管理部门从事信用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二类:各类征信机构各种岗位工作。

   第三类:在教育和科研机构中从事征信技术或信用管理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的人员。

   第四类:在律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中专事相关工作的律师和会计师。

   第五类:在商业银行的征信、信贷风险管理部门工作的人员。

   第六类:在政府监管部门负责信用监管工作的公务员及信用社团、行业协会等。

   第七类:毕业生,待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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