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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培养信用管理专业人才,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日期:2009-02-11 16:07:17    作者:常伟锋

大力培养信用管理专业人才,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对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建议


     国务院办公厅并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
    进入新世纪,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总体要求,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面对新的形势,《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的发布(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对于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全面贯彻实施《若干意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就大力培养信用管理专业人才提出以下认识和建议。
    一.培养大批高素质的信用管理专业人才,为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提供重要的人力资源保障。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建设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完善行业信用记录,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建立全国范围信贷征信机构与社会征信机构并存、服务各具特色的征信机构体系;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需要大批高素质的懂信用、懂管理、有技能的专业人员,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征集分析信用信息数据,制定执行信用政策,加强信用管理,防范信用风险,以实现建设现代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目的。
    目前,我国信用管理专业人才匮乏,已成为制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问题。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现代信用管理活动应运而生,一个全新的行业,以规避防范信用风险为主要特征的信用管理行业在我国诞生;一支全新的队伍,从事信用风险管理和征信技术的专业队伍正在成长。进入新世纪,随着我国各类社会信用活动的活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国范围进入推进实施阶段,出现了对信用管理专业人才的巨大需求。预计经过“十一五”,我国将需要几十万乃至上百万信用管理专业人员走上各类信用管理岗位。信用管理作为在信用经济条件下所开展的现代管理活动,需要具备较高的多学科的理论知识和高水平的专业技能。从事信用管理专业技术的人员是现代管理活动中属于高技能人才中知识技能型人才。我国目前能够胜任信用管理岗位要求的专业人员不仅数量少,且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培养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的信用管理人才,已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急迫解决的重大问题,应摆在重要位置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抓。
    适应我国信用管理事业的发展,为培养信用管理人才,目前已有中国人民大学等四所高等院校从2002年开设了信用管理专业大学本科教育。自2006年起,我国自己培养的信用管理专业本科生已陆续走上工作岗位。然而,从我国的国情和社会信用管理活动的需求看,仅有学历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开展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教育,是培养大批信用管理专业人才最基本最有效的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在我国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2005年3月,由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申报的“信用管理师”,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已作为国家职业向社会发布。2006年1月,《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亦经该部批准颁发施行。此后,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监督指导下,由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试验性培训、鉴定,并取得成功,受到广大信用管理从业人员和用人单位的欢迎。“信用管理师”作为国家职业的设立,及作为职业教育的开展,基于其培养人才所具有的特点,可较好较快地满足社会信用建设对人才的需求,成为服务领域宽,受益面广,最具成长力的培育信用管理专业人才的教育方式。
    二.实施信用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工程,加快建立信用管理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议。
    1.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由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协调指导,将培养一大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信用管理专业人才作为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推进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征信体系建设规划中,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政策措施,提供条件保障和必要的经费支持。
    2.大力推行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指导下,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行业社团组织的作用,发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依据《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建立完善信用管理师职业教育培训鉴定体系。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创新教学培训模式,最大限度满足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对信用管理人才的需求。
    3.积极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在设立信用管理专业的高等院校及条件具备专业相近的其他高等院校,鼓励为毕业生提供取得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教学服务,拓宽他们的就业渠道。同时,促进有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开设信用管理师专业职业教育,建立一批信用管理师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
    4.深入开展各类信用管理教育培训,逐步完善信用管理职业体系。培养信用管理专业人才是一项系统工程,一方面在开展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教育培训中,需要根据我国国情,从实际出发,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的诚实守信的教育,现代信用意识的教育,企业信用管理的培训,信用管理岗位技能的培训等。另一方面适应我国征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适时推进信用调查师、信用分析师、信用评估师、信用管理咨询师等职业的设立,建立健全我国信用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信用管理职业教育体系。
    5.建立信用管理专业人才库,做好信用管理人才服务。支持服务信用管理行业的社团组织,做好人才需求预测,制定实施教育培训规划,建立信用管理专业人才服务机制。充分发挥信用管理专业人才信息库的作用,提供人才推荐,职业介绍,合理流动的服务,提供继续教育,人才评价,技能竞赛,成果展示、交流咨询等服务。
    6.积极推动信用经济、信用管理理论与应用的研究,信用管理教育教学的研究,不断实现理论创新,教学创新,搞好宣传教育,编辑出版,文化传播,营造培养造就信用管理专业人才良好的人文环境。
   专此建议,敬请审阅。

                 中  国  市  场  学  会 
                      2007年6月19日

 


200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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